4月1日,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了第5次集中學習研討會議。會議由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吳光美主持,公司黨委班子成員參加了本次學習會。
會上,吳光美向中心組成員傳達了中共中央印發的修訂后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精神要求,并深入解讀了條例中“選任領導干部要堅持哪些原則”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”“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件”“哪些干部可以破格提拔”“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”等具體問題和要求。
會上,公司副總法律顧問、法律和風險管理部主任王慶喜向中心組匯報了3月18至19日召開的集團公司2019年法治工作會議精神,傳達了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郭祥玉,集團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戴和根,集團公司黨委常委、總法律顧問敦憶嵐等領導同志的講話要求和重要工作部署。
最后,圍繞深入貫徹落實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和集團公司法治工作會議精神,做好公司干部選拔和合規管理工作,中心組開展了研討交流。
會議指出,要結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“信念堅定、為民服務、勤政務實、敢于擔當、清正廉潔”20字好干部標準,結合公司正在開展的干部選拔競聘工作,動真格、出真招,充分調動大家的積極性,為想干事、能干事、敢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創造良好氛圍,將最合適的同志選拔到最合適的崗位。
會議進一步強調,要加大公司合規管理工作。分管領導要加大對分管部門合規管理工作的及時監控和指導,要把好公司各個環節的風險關。法律和風險管理部要按照集團公司法治工作會議精神要求,進一步細化公司合規管理制度,加大公司重點領域、重點環節、重點部門、重點人員的合規管理工作,確保公司各項工作合規合法、健康高質量。
(黨委辦公室 供稿)